7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机关383名干部职工在市局机关、市局稽查局等6个考场参加了减税降费知识全员考试。为深化干部职工对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全局上下营造主动学习、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常德市税务局党委将减税降费知识全员考试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检验减税降费成效的重要一环。考试以简答题为主,内容涵盖个人所得税以及专项附加扣除、财行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019年减税降费新政及相关文件知识,试题政策性、实用性较强。所有参考人员均独立思考、认真作答。据悉,此前各县市区局也先后开展了减税降费全员考试。常德市税务局教育科科长朱明福表示,此次减税降费全员考试正值“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的关键阶段,是贯彻改革精神、推进改革落实的重要举措,通过考试,必将有效促进业务提高和业务融合,充分展现改革成效,有力促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全市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和方式方法,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庆审计服务要在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见实效,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聚焦重大政策落实、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有效发挥审计对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作用。审计服务业务要在提升审计监督的质量效率上下功夫见实效,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科技强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在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和作用上下功夫见实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追责问责,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守规,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要在“”上下更大功夫,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要,反馈问题要严肃,整改问题要盯牢,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一、审计服务是建立国家审计云平台。健全大数据采集系统、存储系统和管理系统,大数据采集系统负责从互联网、被审单位和审计机关内部采集和整理各种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系统负责采用非中心化分布式文件存储技术和数据仓库技术存储数据,提升数据利用效率和效果,降低直至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审计风险;管理系统负责优化和调度数据。二、审计服务是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借助大数据热点分析和预测技术,一定程度上自动浏览并发现互联网搜索引擎、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和微信等资源每天加载大量数据中可能包含的诸多审计线索;将财政、税务、工商、社保等所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信息导入系统,拓展数据分析方式,实现跨行业、多数据综合分析,动态梳政资金违规使用情况,采取预防提醒、跟踪预警、警示告诫等方式,实现准确定位,重点检查。三、审计服务是加强数据清洗、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分析,提升数据的信息价值。加大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深入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自动语。
一、明确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网上办税系统技术管理工作。网上办税系统和纳税人密切相关,确保网上办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网上办税系统技术管理和保障工作。二、加强技术管理,提升网上办税系统技术保障能力。税务总局制定的《网上办税系统技术要求》,明确了网上办税系统的建设内容、技术架构、开发设计、运维保障、技术服务管理等要求。同时,为便于各地理解和学习,一并整理了2个参考案例《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平台项目介绍》、《宁波市国税局移动纳税服务平台项目介绍》。各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技术要求》及参考案例,对于新建的网上办税系统,应严格遵循《技术要求》;对于现有网上办税系统改造,应按照《技术要求》升级完善,确保网上办税系统稳定高效、安全可靠,持续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一是深入践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全市审计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负责,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入研究审计机关更好发挥重要作用的途径,着力构建集中统一、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着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生效。紧紧围绕市委“1+10+10”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对照“城市质量提升年”“水污染治理决战年”的具体要求,做到审计、查深查透,重点关注国家经济政策、重大项目、服务民生事项的落实情况,为推动政府提升运行管理服务整体效能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坚持科技强审、科技兴审,不断推进审计改革创新。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积极构建以数字化审计为主导的审计业务体系,探索构建以大数据分析为抓手的审计管理体系,坚持走高质量内涵式审计发展之路。
预算执行中,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向本级财政和扶贫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财政资金。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相关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及指标嵌入系统,市县级资金使用单位负责在线填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省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实时监控。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报送本级财政和扶贫部门。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绩效自评结果和抽查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扶贫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