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导向,注重效果。税务审计业务在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同时,更加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国家统一部署,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程跟踪,创新管理。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压实责任,减轻负担。资金使用单位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严禁层层组织和多头重复评价检查,避免增加基层迎评迎检负担。第四条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切实督促本行业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天津税务审计市县级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在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时,根据中央和本地区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脱贫攻坚规划等,科学合理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四是切实落实“两统筹”要求,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完善统筹协作机制,以审计计划统筹为起点,探索运用“1+N”、嵌入式、融合式等方式,减少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五是提高审计服务成果运用水平,有效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注重在审计过程中形成成果,及时发现以权谋私、输送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腐败行为。不断提升审计报告利用水平,用好审计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项目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法规范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积极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六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做到“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推动深圳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全市审计系统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要强化建设,善于从上谋划、推动工作,善于从上看问题、提建议,确保审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强化能力素质,加强审计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审计干部专业能力。要强化从严监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滥用审计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