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所有权归属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依法实施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审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后原会计师事务所存续的,在分立之前形成的审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后原会计师事务所解散的,在分立之前形成的审计档案,应当根据分立协议,由分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管理,或由其中一方统一管理,或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或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 会计师事务所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前将审计档案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或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前将审计档案交由总所管理,或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或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 会计师事务所交回执业证书但法律实体存续的,应当在交回执业证书之前将审计档案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或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因组织形式转制而注销,并新设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的,转制之前形成的审计档案由新设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分别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审计档案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审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保管期限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终止或会计师事务所交回执业证书但法律实体存续的,应当在交回执业证书时将审计档案的处置和管理情况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委托中介机构代为保管审计档案的,应当提交书面委托协议复印件。
审计工作流程一、审计准备阶段1、接收委托,确定审计项目。2、组成审计小组3、了解和调查被审计单位。4、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5、编制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承诺书。6、下发审计通知书二、审计实施阶段1、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实施财务审计程序。2、整理汇总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3、审计小组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有关情况,确定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4、实施相关的追加审计程序。三、审计报告阶段1、审计小组归集审计工作底稿、并编制审计报告初稿2、审计小组按审核后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3、审计小组汇报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并对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定稿。4、将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5、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四、审计报告的终结阶段审计小组将审计档案归档。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政府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推进职业化建设;2018年3月湖北高新审计,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资委的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并入审计署;2014年12月,李克强在接见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时指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审计,增强审计公信力”;高新审计公司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在强化审计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自贸区建设等文件中对注册会计师基础服务作用的有效发挥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18年,中央和省区市各级审计委员会陆续成立,标志着国家审计机制从行政型向治理型重大变革,国家审计主要是从宏观视角融合审计监督力量,消除职责交叉分散,规避重复检查与监控盲区,增强监督效能,确保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但是《宪法》和《审计法》中都没有明确提出和界定国家审计、政府审计的涵义,审计署颁布的《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专业规范功能,尚未有效发挥,社会认同与接受程度有限。 构建以国家审计为统筹领导,政府审计为核心主线、内部审计为基础支撑、社会审计为协审补充、特约审计为统战监督的“一盘棋”审计监督制度体系,深度整合出资人监督、巡视、纪检监察等协同配合机制,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审计协同准入标准,统一协调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开展有针对性的事前培训,审计机关予以质量复核把关,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基于多种审计模式的有效协同,审计资源的适时共享,实现审计精准高效;动态修订《审计法》《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对企事业单位审计、会计的有效监控,确定特约审计员制度(审计署与中央统战部在1991年联合发文《关于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的意见》,确立了特约审计员制度)的法律地位,在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专业力量。
四是切实落实“两统筹”要求,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完善统筹协作机制,以审计计划统筹为起点,探索运用“1+N”、嵌入式、融合式等方式,减少交叉重复和监督盲区,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五是提高审计服务成果运用水平,有效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注重在审计过程中形成成果,及时发现以权谋私、输送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腐败行为。不断提升审计报告利用水平,用好审计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项目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法规范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积极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六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做到“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推动深圳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